来源: 中国政府网

20日是二十四节气中的谷雨。李克强当天下午来到济南曲家村一处麦田。谷得雨而生,谷雨前后利于春作物播种生长。总理蹲在田间,翻开泥土察看墒情,还拔起一株麦苗观察根系。在向粮农细问农资和卖粮价格之后,他说,你们放心,国家对小麦和水稻有托市收购价,严防谷贱伤农。

李克强20日来到济南曲家村察看春季小麦长势。
得知村民孙玉河依托300亩流转土地成立农机合作社,总理给这位理事长支了三招:
一是坚持走合作社路子,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拓展农机服务,做好亦农亦工;
三是改良品种,发展订单农业,以精细化促农业提质增效。
土地托管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来源: 农业新闻

近年来,随着中央一系列放活土地经营权政策的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模式日趋多样。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新型经营模式,通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变一家一户“单打独斗”式农业生产为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适应了当前生产力发展要求,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有效破解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推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土地托管是农村土地经营模式的一项制度创新
土地托管是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农民土地使用权不变、农民经营主体不变、农民受益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由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供销合作社等托管主体按照农民的要求,对其责任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经营,分为全程托管、劳务托管和订单托管三种模式。
在土地托管模式下,托管主体和被托管农户依靠制度创新实现了双赢。
托管主体盈利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通过整合土地资源、采用现代农业生产管理技术等手段,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获取规模化生产效益。
二是通过减少购销环节、借助资源优势进行大宗商品议价、赚取购销差价等实现收益。
三是发挥技术和管理优势,追求超额产量,获取规模化超额产量收益。
四是通过提供机械作业、农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赚取服务费用。
被托管农户盈利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通过改善生产条件、规模化连片种植、大量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等手段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获取超额产量,实现增产增收。
二是农产品的规模化订单生产、标准化技术管理、品牌化市场营销,可以形成强大的品牌增值效应,借助“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解决农民“卖难”困扰,实现增值增效。
三是通过农资集中采购、农产品统一销售,进一步降低农资采购成本,增强农产品议价能力和抵御市场波动风险能力,实现农资减量,农业增效。
土地托管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比较优势。
通过土地集中连片托管,可以充分发挥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和统一经营管理的优势,大幅度减少生产要素资源投入总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有利于先进适用生产技术在农村的迅速普及和整体推进,有利于开展农产品标准化质量管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根据对山东、河南等省的调研结果表明,土地集中连片托管后,可增加有效种植面积13%-15%,每亩年均增产粮食约100-150斤左右,每亩节支增收200元左右,增产增收效果十分明显。相对于其他土地经营模式,土地托管在保护农民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发展方面具有特殊优势。
在收益分配上,土地托管允许农民参与土地收入的二次分配,农民在获得土地保底收益同时还可获得土地增值收益,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在农业生产上,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所有和农民对种植经济作物高投入、高风险的担忧,使从事粮食生产成为土地托管的较好选择,有利于化解“非粮化”甚至“非农化”问题;
在农村管理上,村“两委”通过服务托管组织和农户,在获得一定比例收益提成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了工作职能,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的发展。
推进农村土地托管要主动作为久久为功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托管。现阶段,一方面,要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宣传、示范带动,让更多农民了解土地托管的运作模式,积极主动参加到土地托管中来;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针对不同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坚持循序渐进、有序开展,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农民。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降低经营风险。要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农业保险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针对农业类保险责任大、利润低的特点,在政策制定和资金扶持上加大对涉农保险的倾斜力度,保障保险公司的合理收益,调动其开展“土地托管”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拓宽涉农保险覆盖面,提高赔付额度,为土地托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是引入第三方勘赔定损机制,保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引导托管主体参加农业保险,探索对托管主体的参保补贴机制,推动应保尽保,促进土地托管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实现保险企业和被保险人多方共赢。
强化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大对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土地托管主体扶持力度,建议各级财政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
二是创新土地托管金融产品。探索土地托管合同可抵押属性,完善相关融资贷款机制,尽快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流动资金不足问题。
三是加强政策研究。针对土地托管特点,研究制定有利于现代生产要素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的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农业科技管理人才、农业资本要素、农业市场信息等更多更快地投入到农业生产各个环节。
四是统筹部门资源,集聚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托管,助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加强监管,有效管控土地托管中各种风险因素。
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土地托管中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托管方经营风险等要制定详细预案,提早介入。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减少政策性风险。积极探索在制度层面建立土地托管监督长效机制,明确土地托管中各方的权益责任,加强农村土地托管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加大对各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违约责任的追究。
主动作为,处理好政府、托管主体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建议有关部门把开展土地托管工作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科学作为。紧密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可以分两步开展农村土地托管工作。
在探索期,土地托管应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市场的主导下,通过政府积极引导,由点及面、逐步铺开。
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归纳可复制、可推广土地托管工作成功模式,逐步将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安排。
条件成熟后,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探索推进大面积土地集中连片托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担负好土地托管各环节管理、监督职责,指导和扶持土地托管主体通过统一整合各类农业生产要素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生产效益的最优化和农民收益的最大化,以土地托管服务的规模化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防范和降低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营风险
作者:郭君平 曲颂
我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沿海发达地区,是指农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作为主要出资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并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红的土地合作经营形式,至今已有20多年历史。
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土地股份合作社既是资金化土地流转的重要方式,也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发展方向。然而,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合作基础、产业选择方式、内部管理、运作方式以及利益分配机制方面迥异于其他类型合作社,迄今相关规范仍未统一明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适度规模边界、行情波动、承租人道德诚信、社员退股退地、失地农民再就业、“内部人”控制和政经分离等诸多亟待破解的难题,除自然风险外,还面临规模风险、市场风险、契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就业风险、治理风险等。为促进土地流转合作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如何防范、化解前述风险?基于山东东平县、江苏苏南地区、北京郊区、天津静海县以及安徽肥西县等地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笔者提出可创设“1+1+N”风险防范模式。
“1+1+N”风险防范模式中:
第一个“1”代表一套参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每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均依法设立“三会”组织,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二个“1”指将支部建在“社”上。即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党支部,把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合作社的经济优势、市场优势有机融合,让党员干部和成员代表参与管理,充分发挥其“科普员”、“指导员”、“示范员”以及“纠纷协调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及合作社与村委会的关系,保证社务阳光透明,增强社员凝聚力。
“N”表示多重锁住内外部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关卡,主要包括:
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土地股份合作社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结合,通过“抱团”闯市场,提高抗风险能力。
实行“保底分红+二次返利”。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旨在获得稳定的高收益或外部利润,这也是合作社的吸引力所在。为消除成员“带田入股”的后顾之忧,确保享受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保底分红的基础上,提高二次返利额度,实现锦上添花。
构建土地入股保险体系。引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同时设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每年从土地股份合作社盈余中按20-30%的比例提取公积金、风险金,作为扩大再生产和“以丰补歉”的资金来源,确保成员“旱涝保收”。
设计农民再就业机制。失地农民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就业、创业无门,只能依赖微薄的分红坐吃山空。因此,承租公司和有关部门须根据他们自身条件或通过技术技能培训等为其“量身”匹配就业岗位。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明确建社目的、经济性质、经营范围、股权设置、成员权利义务、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财务管理与盈余分配等内容;制定成员大会、理事会及监事会工作制度,完善日常管理、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制度,依法设立成员账户,单独建账,确保合作社管理民主化、监督公开化、运营有序化。
强化司法保障职能。搭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产权托管以及产权融资等服务平台,渐次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等各类农村产权纳入交易范围,采取措施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和减少交易成本。
综上所述,土地股份合作社“1+1+N”风险防范模式既是增强农民和集体利益联结的积极尝试,又是开启农村集体经济提档升级的重要举措,还是促进“土地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土地真正“活”起来的必要保障。这一模式还与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高度契合,值得借鉴。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
关键词:粮食银行
河南都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管委 会创业中心。
赵传慧 13383837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