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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报:土地银行(图)

编者:赵传慧    发布时间:2016/4/15 10:54:20     loading...

[正文]

通过土地存贷调剂余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立新农村发展长效机制,柴宝成委员建议——适时建立农村土地银行

“土地银行”让田地化零为整

“建立农村土地银行既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之策,也是符合我国实际、农民愿望的正确选择。”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天津宝成集团董事长柴宝成在向大会提交的一份发言材料中开篇明义。他认为,建立农村土地银行,可以达到“三赢”的目的,既能保证土地适当集中和规模化经营,又能实现土地开发的效益最大化,还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利益。

何谓农村土地银行

柴宝成解释说,所谓土地银行,是由中介机构根据地理位置、土地肥沃程度、升值潜力等,对农户的土地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储存价格。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的土地定期存入土地银行,土地银行将农户存入土地进行适当打包、整合或适度改造,在维持基本农业用途不变的情况下,贷给其他土地需求者(如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土地需求者向银行支付土地的储存价值、整理开发价值以及前两者之和的同期贷款利息,银行再把储存价值兑现给农户。

柴宝成认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建立土地银行提供了政策基础。

土地银行是破解土地流转问题的有效之举

柴宝成认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面临两大主要困惑,一是如何严格控制土地流向,力避耕地资源流失;二是如何严格土地征用制度,完善土地补偿机制和严格各种强占与寻租行为。他认为,从规范土地制度入手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银行,将会为解决这些问题找到一条新的破解之路。

比如,在目前没有统一平台的土地流转模式下,许多农户与经营者口头或以简单协议转让土地使用权,一些合同也极不规范,常常发生矛盾纠纷。建立土地银行,将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并以合法规范的协约来维护双方的权利,督促双方履行承诺,避免农民与经营者直接发生矛盾冲突,既为弱势农民提供了强有力的维权保障,也为经营者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建立土地银行,还有利于盘活土地资产,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柴宝成认为,目前农村大量闲置或低收益土地需要盘活增效,土地规模经营者又需要成片的土地,两者需求的一致性为土地银行的建立提供了前提条件。农民把土地存入银行,不仅让闲置的土地产生效益,还可以使一些农民在经营者租用的土地上打工,从而得到多重收入。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规模经济也会使一部分有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和农民企业家对土地集约经营产生浓厚的兴趣。同时,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有利于提高城市化水平,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土地银行的建立,还将有利于解决农村资金瓶颈制约,更好地发挥国家支农资金效益。柴宝成说,当前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大都投向地市级以上企业或项目;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必须建立新的农村资金造血机制。农村土地银行把农民的土地和信贷资金结合起来,建立了农民与银行的新型关系。土地银行可为农民提供土地担保和抵押贷款,既有利于农民获得发展资金,又有利于土地流转。土地银行还可以办理土地信托业务,在政府支持下发行土地债券,筹措社会资金用于发展农业生产。通过建立土地银行,还能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国家支农资金也能捆绑使用,有重点地集中投向种养地区和大户,避免了“撒胡椒面”现象,其资金的利用效率更高,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会更大。

既要大胆试验,又要审慎推进

柴宝成表示,建立土地银行是一个新生事物,也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在具体操作上,既要大胆试验,又要审慎推进。

他建议,建立农村土地银行的组织保障体系。一是最好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依托,进行组织和业务整合,整合后的土地银行开展土地存贷、土地抵押贷款和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等业务。二是县农业、国土、司法部门负责土地流转监督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纠纷调解和仲裁等。三是由县农业部门对土地进行分级定价。根据不同产业、不同土地的级别差制定出最新指导价格,从而保证分级定价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关于建立土地银行应遵循的原则,柴宝成指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流转一是必须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持“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确保耕地复耕能力”的原则,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二是必须坚持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宗旨。土地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宗旨是通过土地存贷调剂土地余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立新农村发展长效机制。三是以创新农地金融制度为重点。土地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创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实现农地使用权资本化和市场化,促进土地流转。同时发放与农地有关的土地抵押贷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解决农村资金贫血问题。四是以政府支持为基础。国家应进一步完善农地金融法律法规,明确土地银行的法律地位,明确农地使用权、物权性质和可抵押性,在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的同时,建立对农村金融机构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划拨和补充其资本金,提供贴息、担保和税收减免等。

柴宝成还建议,应建立土地流转配套政策,建立农业风险防范体系,通过土地银行开展农险业务,让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心中有谱”。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本报记者  张 晏)

编者注:

“将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种植,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使想种田的农民有田种、种好田,又可以使不愿意种田的农民从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从事二三产业。”

“土地银行”这种模式对于解决当前该县农村存在的季节性抛荒、双改单的问题是一种十分有益的探索。

为什么说“土地银行”是农村土地金融的未来趋势?

来源:北青网

农村土地金融现在是个处于探索阶段的新领域,好比尚未一统天下、群雄并起的混沌乱世,各种模式不一而足,但依然荆棘满地。

农村土地金融的黄金机遇

我国服务于农村的金融其实早已有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吴晓灵曾对媒体表示,有人说中国没有“惠普金融”,其实中国的金融机构不计血本地深入乡镇比大多数国家都早了好多年,比如农村信用社,这是很多发达国家都不具备的。

只是,不管是农村信用社也要,农业银行、储蓄也好,对于目前日益庞大的农村信贷需求都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小农经济注定要成为历史,大规模现代农业的发展把农村“土地金融”推到前台是时代的必然。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农民手里原有的最具价值的东西——土地,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是农村金融“活”不起来的最大瓶颈。2009年起,国家开始大力支持土地流转,农村土地金融开始了最初期的摸索;2015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开展“两权”,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贷款试点,正式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并提出要推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农村土地金融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农村土地金融的未来之路:土地信托+土地流转

如今,不管是信托行业还是土地流转行业的巨头,对未来农村土地金融的长远布局都着眼于土地信托。

什么是土地信托?土地信托就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土地托付给专业组织或机构进行更科学的规划与管理,并签订信托契约,保障委托人的权益和收益。

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现代化大规模农业正是在信托制度的支撑下蓬勃发展起来的。土地信托的本质在于土地所有权和收益权的分离,并且通过银行、信托机构以及专业性农业开发商与委托人的多方合作,各司其职,各取所长,让土地价值最大化,解决了传统农业筹资难、收益不稳定的问题。在这样的良性业态之下,“三农”领域的更多金融创新才能不断孕育。

“土地银行”会是土地与资本联姻的终极模式吗?

目前我国的土地信托仍然处于较稚嫩的阶段,在绍兴、益阳等地有一些尝试,但多以地方政府主导为主,市场的力量参与不多。农村土地金融在未来还需要更市场化,才能发挥市场效应,达到更合理的资源配置。

在土地信托模式下最终将萌生“土地银行”,这是农村土地金融的未来趋势:“我们帮农民管理土地,为农民提供固定收益;为企业管理土地,让企业获得固定收益。”而随着土地流转规模越来越大,最终可以实现将土地变为可携带资产,农户可以将自己的土地“存入”土地银行,土地银行则提供土地凭证,农民自由迁徙将成为可能。

当然,这是农村土地金融发展到更成熟阶段的后话,在先阶段,由于我国目前专业性的农村土地评估人员和机构稀缺,而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也还不健全,土地估值难、变现难两大问题还摆在眼前。

而土流网在国内所有土地流转平台里,具有解决这两大问题的先天优势,通过7年9200万亩流转交易的积累和土地流转“大数据”的建立,土流网在农村土地评估和实现土地快速变现方面已经有足够丰富的经验。

而接下来,土流网将与银行、保险公司展开三方合作,银行提供资金,保险公司作风险担保,土流网提供专业性的土地评估和变现处置。

在“三方合作”模式的探索之下,农村土地金融已经走上快车道,40万亿估值、66.9亿亩面积的农村集体土地背后,也许就在不远的未来,就将诞生中国第一家航母级的“土地银行”。

临颍“土地银行” 现代农业发展的隐形翅膀

来源: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


今年上半年,中共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董事长解学智等领导专程到临颍县视察调研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在充分肯定的基础上,要求临颍县“土地银行”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为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临颍“土地银行”是面向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开展农村土地“存入”和“贷出”为主体业务,以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为基本职能的准公益、非金融类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临颍“土地银行”是在农发行资金支持下打造的规范有序的流转平台、疏通信贷和社会资金流入现代农业的管道,同时也是服务农民增收的助推器。

今年年初,河南省人民政府把临颍县作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信贷支持业务的试点,依托农发行河南省分行进行设计探索,农发行漯河市分行对此全程参与,积极配合,跟踪问效,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实践,对符合条件的河南汇农发展有限公司(统称临颍土地银行)发放土地流转贷款1300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1.77万亩。目前,临颍“土地银行”注册资金2亿元,已存贷土地超万亩,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4800万元,以农村集体土地整治复垦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园区项目正在运作。

临颍“土地银行”的建立,解决了土地流转不规范问题,使闲置撂荒的土地重新得到利用;为种植大户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解决了他们为土地再投入的资金难题,提高了土地的投入产出效率;以空心村整治出的土地作为抵押物,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提供融资,破解了空心村治理的资金难题,增加了耕地面积。从“土地银行”贷出的土地,县政府整合涉农项目优先摆入。“土地银行”通过加大对农民的土地整理力度,使已流转的土地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沟相连、旱能浇、涝能排”,改善了已流转土地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增强了已流转土地的丰收保障。

(张金合)

河南首家土地银行:助农“供给侧” 惠农好处多

大河网讯(田明杰 王胜辉 李富盈) “假如我有100万资金,按每亩地1000元算,原来只能流转1000亩地,现通过土地银行可贷出3000亩地,第一年就能省200万办更多事。况且,从土地银行贷出的地硬件设施标准还较高!”河南和众大美农业科技产业园董事长吴伟杰回答我们对土地银行好处的疑问时说,他回临颍投资现代农业,不仅考虑了通过该县土地银行规模流转土地的便捷性、稳定性、安全性,更重要是看中土地银行对其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原来,从2015年3月起,临颍县针对农户兼业化、劳动力弱质化、农业副业化、土地细碎化、流转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结合发展趋势和实际需求,创新成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河南省首家土地银行,着力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层次和水平,以土地“存入”和“贷出”为主体业务,化零为整搞活农村土地经营权,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村土地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科学流转配置,推动了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

同时,土地银行积极整合政府、社会两大服务资源,与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采取单独组建服务公司及租赁、联合、委托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为种植经营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如田间作业、农资代购、农产品代储和购销、土地整治复垦、融资支持、技术培训、电商平台服务等更专业化的耕、种、管、收、贮存、销售、信息服务。并且,土地银行配套建设了农产品兑换中心,从而方便农民办理业务和农户利用土地存息兑换粮油、面粉等商品。

“土地银行有效保障了‘存贷’双方的权益,避免了我们和农户之间的纠纷,还有技术、资金等便利服务。”临颍县湾陶村何氏庄园家庭农场负责人何德营说,土地银行还能够做到对土地“存入”和“贷出”的流程、价格评估、利息计算和兑现等操作简单、导向清晰、群众认可、运作规范,在纠纷矛盾化解、风险防控和加大支持等方面建立健全了保障机制,他在土地银行的支持下会继续扩大农场的经营规模。

目前,该县土地银行在15个乡镇规划了基层服务点,“存贷”农村土地25万亩,融资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43亿元,推动全县建成高标准粮田34万亩,发展特色农业园区4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6家,种植花卉苗木、小辣椒、有机蔬菜等40多万亩,成为连接农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的桥梁纽带和服务平台,在农民增收、粮食增产、农业增效等方面逐步发挥起重要作用。

土地银行:农地流转制度的探索创新

来源: 河南日报(郑州)

“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土地银行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探索和实践,对于破解农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地块碎,劳力弱,缺投入,缺服务”等制约因素有积极作用。其中,临颍县是较早开展土地银行的试点之一,成立了我省第一家“土地银行”,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土地经营的新模式

土地银行是由政府发起成立,以农村土地流转为核心,把土地经营承包权货币形式进行存贷,以土地存入合同、“存折”、“利息”方式表现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收益的经营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科学评估土地极差,提供土地供求信息,办理土地经营权存贷、抵押、贷款,土地他项权证融资贷款,提供耕种的综合服务等。土地银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新型制度安排。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一般要通过乡镇政府或村集体与群众进行沟通协商,流转主体与村集体或农户签订协议,年初兑付租地费用。这种土地流转方式逐步成为土地流转约定俗成的制度安排。土地银行则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评估耕地价格后,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货币化形式存入土地银行获得利息收入。流转主体根据土地银行整理后的耕地价格贷出土地,付出贷地利息。因此,土地银行是突破行政色彩的新型土地流转制度安排。

新型经营平台。土地银行是顺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政策而形成的新型经营平台。一方面土地银行负责土地存贷信息的发布,制定土地价格,承载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市场中的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是市场化的产权交易平台;二是土地银行可以通过以政府信誉、公司资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他项权证作为抵押质押,实现对农民、种植大户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融资,是撬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的融资平台。

新型服务体系。当前农村供销社及农技站功能的弱化造成农业服务体系分散化,成本高,以及信息不对称,形成制约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土地银行直接接管农民的土地,建立和完善包括育苗、农机、田间作业、技术服务等为内容的全链条式农业服务,让农民从耕到收的所有耕种问题在土地银行得到完全解决,实现了农业服务的高效化、集约化和完整化。

“三农”发展的新引擎土地银行在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

一是促进农民增收。土地收入是农民的基本经济利益,土地银行把农民不愿种或种不了的土地整合起来,以公平稳定的土地利息支付土地收益,不但解决了农民土地转包过程中的收入不确定性问题,而且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创造新的劳动价值,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承包大户从土地银行贷出土地,通过集中投入和机械化耕种,增加了土地的投入产出率,产生耕地规模效益,提高了经营者的经济收入。

二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立土地银行,既可以鼓励农民将闲置或不愿耕种的土地存入银行,又可激发愿意种地的主体从土地银行贷出土地,解决了土地撂荒问题,促进土地规模种植,同时,土地银行有效平整复垦整理荒地,整合涉农项目优先摆入,推动农业基础条件的改善,提升农业种植现代化水平,解决了“种好地”和“多种地”的问题,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机制。

三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土地银行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增加了土地数量,提高了土地质量,保障了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同时,新型经营主体为了提高规模种植的竞争力,必然会带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科技研发创新的投入,驱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土地银行所建立的农业育秧育苗、田间服务、农资农具购销、信息服务等一体化服务平台,提升了农业综合服务的集约化水平。

四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土地银行把农民财产权货币化,并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保障了农民的基本经济利益。同时,城乡一体化不但是城市和农村在物质条件上的均等,更是农民与市民在精神境界与生活方式上的同步。农民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的过程,不仅是自我在外化条件上的城乡一体,更实现了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上的城乡转变,有效推进了从“物的新农村”到“人的新农村”的转变,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五是助推农村土地产权经营制度创新。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制,包括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处分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这种不完全的产权制度决定了农村土地产权边界的不明晰性,也是农村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无直接进入市场流通,不能产生产权收益的根本制约。土地银行在国家制度框架内,以部分产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易及抵押,是土地产权经营制度的创新实践,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作者:李艳华 系临颍县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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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地银行    粮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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