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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中国乡村现代化的未来图景(图)

编者:赵传慧    发布时间:2019/10/13 7:33:26     loading...

[正文]

一、市场小农与乡村治理结构分化

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间,中国的农村人口经历了离土不离乡”“离土也离乡离土不回乡三个阶段的转变。2000年以后,中国开启了大规模城市化进程,乡村人口比重、乡村就业人员比重和农业就业份额都发生了大幅下降(见表1),如今城乡人口布局已经发生质变。

表1:城乡人口布局情况(1978—2018年)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世界银行公开数据。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产业分工和市场经济要素逐步向乡村社会渗透,传统农民在流动性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经济性和独立性的因素,流动小农逐步发育为市场小农。市场小农的特点是具有了独立的经济核算意识,能够在广阔的城乡市场中作出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决策和选择。居住地离城市近的农民,具有融入市场转而从事工商业的便利,这些村庄的农民较早也较为彻底地脱离了农业,这些村庄的土地大多也早已转为建设用地并获得了政府认可。还有一部分农民居住在高山、高寒等本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地方,这部分农民当然有更强的驱动力向外迁移。从中国乡村全局来看,以上两部分农民只是少数,大部分的农民居住在典型农区。

典型农区在区位上离城市较远,但耕地规模大、耕作条件好,以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为主。这里的农民希望走出乡村分享城镇化的红利,同时又不肯放弃家乡的土地,因此在本世纪的头10年里,典型农区村庄出现了大量的半耕半工农户。所谓半工半耕”,是指以家庭代际分工为基础,年轻的家庭成员进城务工赚取收入,年老的家庭成员在乡务农提供基本保障。但从发展趋向来看半工半耕并不是一个稳定状态,这部分农户在朝着三个方向演化

一部分家庭在城市定居并具有体面收入,部分家庭成员留乡务农的经济意义趋于消失,最终这个家庭将整体退出农业领域甚至离开农村。

一部分家庭在城市获得稳定收入,但因为经济或其他原因家中年老成员未能随迁进入城市,于是留守家乡成为小农户。

一部分家庭的土地经营规模逐渐扩大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逐步发育为专业农户。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数据资料测算,自2010年以来,经营规模在10~30亩的农户数量呈现小幅波动,规模在3050亩的农户数量缓慢增长,而规模在50亩以上的农户数量有显著增长(见表2)。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市场小农已经有强烈的经济核算意识,50亩以下的粮食种植难以实现一家两口人的充分就业,在经济理性驱使下他们要么放弃农业经营,要么向更大规模的专业农户方向发展。也就是说,10~50亩规模的农户实际是小农户和专业农户的之间的过渡状态,不具有长期稳定性。以上分析更多着眼于农民形态演进与村庄内部阶层分化之间的关联,而当城镇化与市场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微观尺度上的村庄内部阶层分化将转变为宏观尺度上的村庄类型分化

表2:不同土地经营规模区间农户数量变化(2010—2018年)

数据来源: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编:《全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资料》(2010年、2014年)、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编:《中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年报》(2018年)

今天我们所面对的早已不是一个均质的乡村,不同类型乡村的特征相去甚远,甚至可以说是天壤之别。当前中国乡村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1、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

2、生态脆弱区村庄;

3、典型农区村庄。

前两类估计占比分别在15%左右,而第三类占比要达到70%。第一类虽然还叫村庄但大多实际上已经不是农村,也基本没有农民和土地,未来这里主要是处理好向城市过渡的问题。第二类村庄从长远看大部分终将走向消失,只需要关注少量的特色村庄如何实现活化复兴的问题便可。典型农区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市场小农、专业农户等农民形态主要都是针对这一地区而言的。未来典型农区必须要考虑在人口大幅减少、村庄趋于收缩、土地连片经营的条件下,城乡格局和乡村治理体系如何作出适应性调整的问题。

二、专业农户崛起及其预示的变革方向

近年来,在典型农区一家一户的小块农田越来越难以见到,而代之以连片耕作的规模化农场;一户农民可以耕作几百甚至上千亩土地,不少农场跨越村庄甚至是乡镇;作为传统村庄内生秩序基础的小农逐渐式微,专业农户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不断上升。这些现象使我们意识到:专业农户崛起成为难以阻挡的潮流典型农区的农民形态和乡村治理形态将发生根本性变革

第一,社会基础之变。当前传统农区的常住人口主要由少量专业农户和大量小农户构成,而这些小农户本质上是老弱病残等留守群体。需要首先澄清的一个问题是小农户看似数量庞大,但绝大多数小农户实际是不下地的,小农户的土地要么流转给专业农户,要么交给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或者代耕。从表2数据可见,2018年已经有超过2000万小农户完全放弃土地经营,2014年以来这个数字按照平均每年9.09%的数量在增长。可以大胆地估计,再过10—20年,随着农村老年人自然生命的终结,中国小农户的数量将会急剧减少据此可以作出一个重要判断即专业农户未来将成为典型农区的主要居民一个专业化的乡村社会正在形成。专业农户饱经市场化的洗礼,比之传统小农,他们具有更强的生产经营能力、更加充分的就业、更令人满意的收入。专业农户凭借着集约高效的生产劳动先成长为乡村在地富裕阶层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在他们身上正在成为现实,而产业兴旺、生活富裕又将成为乡风文明的基础和前提。这是典型农区乡村所面临的社会基础结构之变。

第二,治理逻辑之变。乡村治理的目标是建构乡村秩序、实现乡村发展,其本质上是乡村公共事务的协调过程。传统乡村中,面对共同生产、安全防卫、村容环境、纠纷调解、宗族祭祀、扶危济困等公共事务,个人通常要服从于集体的需求,而且通常需要一个人格化的权威来行使权力。这时,个人是依附于共同体而存在的。而专业农户不同于传统小农,他们深度卷入市场分工体系,收入主要依赖自主经营和市场竞争不需要借助宗法关系来维持生存和寻求保护。这决定了他们具有更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更加崇尚公共性的社会,对于公共事务有更强烈的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随着乡村人口减少和市场分工渗透进乡村社会,传统意义上的公共事务将逐步收缩或者转型

一部分内容将随着人口的疏解而逐步消失,比如纠纷调解、宗族祭祀;

一部分内容将转化为专业农户之间的自主合作,比如共同生产、村容环境;

还有一部分将转化为政府在更广范围内提供的公共服务,比如安全防卫、扶危济困。支撑乡村熟人社会的纽带将由宗法关系转变为商业关系和公共领域的合作关系,传统乡村社会关系趋于解体。

第三,产权秩序之变。土地权利体系的生成与演化是特定约束条件下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不同的社会构造会塑造形态各异的地权结构。在传统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资源总量都很低,为了维持群体生存人们不得不部分让渡自己的土地权利来维持整个共同体的生存安全。这也就是为何传统乡村中会存在着大量族田、墓田、学田等各类公田以及限制土地交易的复杂规则。目前,传统规则并没有完全褪尽,特别是村社成员权被现行土地制度继承下来,过去一些年不少专业农户在生产中受到小农户的兹扰即与此有关。比如:

1、流转土地的种植结构调整受到土地转出者制约;

2、留守小农群体常常抢占田埂道路种植蔬菜;

3、农资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通常被迫向本村(镇)供应商采购;

4、农场范围内村民(尤其村干部)家中红白喜事通常要去随礼等等。

出现上述问题,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于,部分村民仍旧把土地看成是村社公共物品,认为专业农户靠农业生产致富后需要部分让利。这种吃大户思想本质上反映的是现代土地权利和市场体系认识的缺失。不过,情况在逐渐好转,笔者最近的调查显示类似问题越来越少。更重要的是,国家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框架下将承包权与经营权分开,本质上是将成员权与物权分离。这样分割之后的意义在于:突出强化了土地经营权的产权强度带有成员权属性的承包权含金量会大幅下降,专业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将朝着长期化、稳定化乃至物权化方向发展。

由此可见,专业农户的崛起是一连串事件。专业农户崛起与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当然具有直接联系,但其反映的内在逻辑是典型农区人口布局的变化专业分工的深化。一方面,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乡村人口大幅减少,专业农户成长为乡村发展的中坚力量;另一方面,专业农户深度卷入产业分工,成为广阔市场的一个生产经营单元,农民收入和专业化程度普遍提升。在此条件下,典型农区的社会基础、治理逻辑和产权秩序将会发生质地之变,这里的乡村振兴具备了坚实基础。

三、农民、土地与乡村现代化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发现,乡村社会的演化受到两大基础性因素的影响,一是人口,二是土地。人口与土地关系决定了乡村社会的本质属性。将新中国70年的农民和乡村社会变迁置于更长时期的文明史视野中去观察审视,或许能得到更为深刻而清晰的认识。

初民社会中,能够持续进化的人类组织通常处于受特定自然地理约束的农耕区域中,在这里人们通过建立土地利用的规则和秩序,从而产生了领地、财产、边界等观念,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得以形成。随着社会演进,早期人类组织发育为村庄。费孝通先生认为,小农经济、就近耕作、合作与安全等因素带来了村庄的生成与绵延,而村庄是构成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单元。

传统社会中,人口和土地的数量关系是型塑乡村社会的决定性因素。排除战争、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的干扰,村庄的生成与消亡、扩张与收缩多系于人口与土地数量的相对变动。德国经济学家克里斯塔勒指出:生活在乡村和农庄的人数与土地面积的大小是相关的生活在给定区域的人们必然与一定的农业技术和农业组织形式下赖以生存的土地利用面积相一致。”

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跃迁——即我们通常说的现代化——过程中,人口、土地与乡村社会的关系日趋复杂。首先,人地数量关系仍旧是影响乡村社会演化的关键因素。世界发展的经验表明,乡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是乡村现代化的前提。大量人口堆积在乡村很难过上富裕生活,只有在乡村人口大幅减少,农民的人均可耕作面积大幅增加之后,乡村现代化才能够顺利实现。同时,又必须注意到,人地关系所承载的经济社会意义的变化对于乡村社会演化具有更本质的影响。我们常引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传统社会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实际上,这种人地关系的背后是自然经济、等级制度和人身束缚等带有封建宗法性的社会关系,而人对土地的依附只不过是其对宗法共同体依附性的物化表现。因此从规范意义上讲,乡村现代化过程绝不仅仅是人地关系在数量上的重构过程,而毋宁是通过现代性因素的引入,实现人的独立性战胜宗法共同体”、自由竞争的大生产战胜自然经济小生产的过程

20世纪以来,中国乡村发展的中心议题就是现代性因素的引入。然而这一过程却无比艰难繁复。无论是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还是新中国建立之后的乡村改造,国家政权建设的努力尽管能够改变乡村社会的治理格局,但却无法撼动农民所固有的不自由、不独立、不成熟状态。改革开放以来,小农家户经营地位重新确立,农村人口向城市逐步转移,越来越多的农民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经济社会交往,现代性因素才得以渐渐在乡村社会中生根发芽。

近十几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突然加速,大量农民向城市转移并且进入城市分工体系,而现代经济因素向乡村渗透并且介入地权的重新安排,现实图景的巨变帮助人们找到了乡村现代化的出路。在我们观察的典型农区,大量的人口离开土地成为市民,小部分人再次与土地结合成为专业农户,乡村社会的主体力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乡村现代化进程进入了快车道。

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这就是在20世纪下半叶,当今世界向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法国学者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开篇如是写道。发达世界的农民先行一程,今天中国的农民也向我们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依靠对发达世界经验的观察和我们自己走过道路的体察,可以对中国农民和乡村社会的未来图景作一番展望。

第一,小农的终结将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孟德拉斯说的农民的终结”,并不是农业的终结或乡村生活的终结,而是小农的终结”,是指小农(Paysan)最终要向农业生产者(Agriculteur)或农场主(Fernier)变迁。小农不仅是一个规模概念,还是一个生产关系概念、一个政治文化概念在生产关系意义上,小农是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他代表了过去生产方式的一种残余;在政治文化意义上,小农则意味着剩余生产者之间一种不平等的结构性依附关系。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强调,我们预见到小农必然灭亡但是我们无论如何不要以自己的干预去加速其灭亡”“我们决不会考虑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有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在今天的发展水平下,我们终于有可能按照恩格斯的设想来规划小农的未来。尽管我们能够预见小农必将为专业农户所替代,但这毕竟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因此在党的十九大上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的就是让小农户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能够有尊严地实现自身的发展和转变。

第二,城市与乡村将失去二元对立的社会基础。随着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转型为城市,未来这里可能仍旧存在横向的发展不均和贫富分化,但那已经是城市内部的对立问题,而不再是城乡对立。生态脆弱地带将来留下来的主要是一批特色村庄,生活在这里的农户其实也具有专业农户性质,只不过他们从事的是旅游、康养等产业。从本质上讲生态脆弱地带和典型农区的乡村未来将具有相似的性质——都是由专业农户支撑的专业化小型居民点。如果各方面条件适宜,在典型农区和生态脆弱区,未来人口将继续大幅度向城市转移(当然这包含一种情况是一些大的村庄发育为小城市),大量村庄可能会缩小甚至消失。党国英前瞻性地指出,未来专业农户分散居住在大量的小型居民点中,农民实际上是城外市民,他们依托周围城市社区享受公共服务,城乡二元社会治理的基础不复存在。笔者高度认同这一判断。

第三,乡村现代化将开启全然不同的治理模式。小农的终结,既是一种生产方式的终结,又是一种人的境况的终结,当然也就意味着一种治理形态的终结。笔者认为,未来有三个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一是人口大幅减少条件下村庄公共权威朝什么方向发展。人类学的研究发现规模在150(Dunbar指数)以下的社区,可以不需要建立正式的权威机构来维持秩序,人们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维持秩序未来我国很多村庄的人口可能都将在150人以下甚至更低,这时候村庄一级的公共权威是否还有必要或者说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

二是城乡融合条件下乡村的秩序建构将朝着什么方向演进。在农业文明时代,可以依靠自上而下的控制手段实现乡村社会的秩序整合,但今天面对一个高度复杂性和流动性的社会时,这样的整合方式是否还能够带来真正的良序与善治

三是乡村现代化条件下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政治化会带来何种后果。很长一个阶段里,我们习惯于用政治手段直达农民70年前,正是通过使农民成为一股政党直接控制的独立于地方权力网络之外的政治力量实现了乡村再造,从而为共和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过去多年里农民问题的实态是国家政治话语中农民的强政治性与农民自我行动的弱政治性相对冲,这意味着传统的农民问题已经处于解决的轨道上。不过,最近有人说农民又在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能动性的政治力量之一,这种变化是否真在发生,又究竟会将乡村现代化导向何方?

上述问题,都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与思考,笔者尚没有答案。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通过新中国70年来农民形态演进与乡村治理变革的分析,我们不但能够建立对过去历史经验与教训的系统认识,而且能够对乡村的未来图景作出前瞻性的思考,那么本文便具有了超越于确定知识的开放性意义。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业农户崛起与典型农区乡村治理现代化研究”(19CZZ03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明,男,山东潍坊人,管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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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乡村振兴    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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