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凤台县农业流通体制改革与农村金融结合“粮食银行”调查
凤台“粮食银行”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相结合的产物,是国有粮食企业加载金融功能后的一种新型经营业态。“粮食银行”其实是该县粮食局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凤台县凤禾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还有一块牌子叫凤台粮行)及其乡镇粮食库点,以及相关联的商业供销及农业生产服务点、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农户在凤台粮行存粮后,可持存粮折到县农委、县供销社、农行的服务网点兑换粮油产品、其他日用品和农资,或提取现金,并随时到粮站提取同等级结余存粮;还可以其粮食作为质押,从凤台粮行获取贷款;不用钱时还能获得与银行活期相同的利息等收益。前不久,我们对凤台县“粮食银行”进行了专题调研,深深感到了它的独特性、创新性和可复制性,有利于调动种粮农民和粮食企业积极性,有利于节约粮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粮食主产区具有推广价值。
一、基本情况
“粮食银行”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部分国有粮食企业曾为农民提供代储存、代加工和兑换品种(即“两代一换”)服务,即是“粮食银行”的雏形。2006年11月,我国较早的、真正意义上的粮食银行——江苏太仓“易裕粮食银行”试运行。此后,在山东、江苏、黑龙江、河南等粮食主产区发展较快,安徽的太和、怀远、萧县等地也均有试点。
凤台县是安徽省粮食主产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县粮食年产量65万吨,商品量40万吨,县域内粮食加工企业年需求量80万吨,原粮供不应求,而且当地农民都有储存粮食的习惯和一定的经济基础,符合“粮食银行”运行的必备条件。该县经过多方考察、论证,于2012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粮食银行”筹建工作,并于2013年6月底进入实际运行阶段。该县“粮食银行”在吸收各地“粮食银行”“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突破。

国家粮食局长任正晓 调研凤台粮食银行
凤台县“粮食银行”由政府主导,按照商业银行经营货币的思路,把闲置的粮食变成流动性资产,赋予农民粮权以货币属性,构建“粮企+金融+农户+社会化服务”的新型经营业态,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农村金融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紧密结合的有益探索,具有政策性、服务性、惠民性特征。
经过近半年的试运行,凤台县“粮食银行”已拥有储户850户,存粮2.1万吨,其中存粮1万公斤以下的“散户”603户,占71%,共存粮3261吨;存粮1万公斤以上的“大户”247户,占29%,共存粮17739吨。期间转款206户,涉及金额341万元;取粮175户,涉及金额2397万元;开展投资贷粮5户,涉及金额178余万元。已与全县11家省级龙头企业签订贷粮意向性协议。凤台粮行收存粮食的30%用于农户支取,其余70%用于经营。运行以来,“粮食银行”已初显成效。
一是解决了农户晒粮难、存粮损失问题。农户自身存粮,方式粗放,条件简陋,年损失率达8—10%。以粮食银行5万吨储存量计算,每年可挽回损失四、五千吨,相当于1万亩地小麦产量。农户晒场条件有限,水分高容易导致霉变。在保管粮食过程中,还会遇到虫蛀鼠咬等问题。交由粮行保管后,专业化的烘干设备保证了粮食质量,减少了粮食损失,也为农户腾出了居住空间。
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粮食市场行情有周期性变化,售粮高峰过后,价格会逐步回升。粮食银行给予农民免费存粮、支付利息、落价保底。当粮价下跌时,保持存粮价不变,粮食所有权仍归农民,当粮食价格上涨时,农户可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处置存粮,实现增产增收。种粮大户岳彦全8月初存粮114.5吨,价格1.18元/斤,10月18日粮食价格上涨到1.24元/斤,该农户取回原粮46.2吨,仅此一笔净增收入5544元(不包括利息收入)。
三是带动了粮食加工业的发展。凤台县粮食加工企业原粮需求缺口大,临时订单的加工压力更大,“粮食银行”通过搭建平台,有效带动了粮食加工业的发展。以昌盛面粉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加工能力300吨/日,需保持原粮库存5000吨,企业既要考虑粮食收购贷款的抵押、评估、高财务费用等直接的费用支出,又要组织粮源,还要投入大额资金建设仓储基础设施,大大占用了企业的资金。通过“粮食银行”的平台,在订单确定的情况下,以贷粮的形式,既满足了企业的原粮需求,又节约了经营成本,提高了加工效率。而且支付的利息仅是银行基准利率,这样的资金成本以前在银行根本贷不到款。
四是发挥了国有粮食企业的潜力。凤台县有效仓容19.8万吨,原闲置仓容近10万吨,烘干机、清粮机、输送机等粮食机械未得到充分利用,良好的保管技术和条件被浪费了,甚至出现了出租仓房、以库养人的被动局面。通过“粮食银行”的运作,有效盘活了闲置资源,既调动了国有粮食企业服务农民的积极性,又充分发挥了国有粮食企业人员、机械化的作用。
二、运行特点
为了办好凤台县“粮食银行”,凤台县政府筹备成立了国有独资公司——凤禾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投资8480万元,建设总仓容6.7万吨,负责“粮食银行”的具体运营事宜。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原则,首批选择朱马店镇、尚塘乡、凤凰镇、桂集镇和岳张集镇进行试点。
(一)以政府为主导,整合多部门参与
凤台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凤台粮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整合县粮食局、金融办、人行、农委、供销社、商务局、农行凤台支行等部门广泛参与。县粮食局主要负责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县农委、供销社、商务局等部门对相关服务网点建设负直接责任。凤台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凤台粮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印发凤台粮行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凤台粮行风险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件,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为了积极推进“粮食银行”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部门预算,专项用于弥补“粮食银行”经营亏损,并且以每个粮站5万元的的标准进行一次性投入。
(二)以网点建设为中心,构建服务网络
凤台县“粮食银行”已布设各类服务网点73个,初步形成了服务网络体系。其中,粮食收存点32个,供销部门物品兑换点15个,农业部门社会化服务兑换点12个、商业部门商品消费点3个、粮食部门粮油兑换点1个、农行服务点10个。供销部门物品兑换点的经营范围包括烟酒、日杂、百货、农药、化肥、种子、家电等,农业部门社会化服务兑换点的经营范围包括水稻插秧、农作物病虫害与植保、花卉苗木种植供应、农业技术咨询与推广等服务,商业部门商品消费点有凤台县祥泰商贸有限公司、凤台乐天玛特超市和苏果超市(淮南)有限公司。
(三)以市场化运作为引导,鼓励群众自愿存粮
凤禾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确保存粮的保值和增值,并通过给予农民“免费存粮、支付利息、落价保底”的政策,鼓励群众自愿存粮。农户存粮时,直接将粮食就近运送至粮食银行的收存点(粮站)内,由收存点(粮站)按照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入库,以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上周同等级粮食平均交易价格为存粮计值。农户获得的存粮折(卡)中明确记录所存粮食的种类、等级、重量、单价、总值和存期等相关信息,有效地保证了农户粮权的货币权益。
(四)以加载金融服务功能为支撑,扩大服务范畴
凤台县“粮食银行”超越了传统粮食银行的“两代一换”(代储存、代加工,物与物的兑换),加载了金融服务功能,扩大了服务范畴。农户存粮后有以下几种消费方式:一是兑换(物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可持存粮折(卡)到县农委和供销社提供的服务网点等值兑换;二是提现与消费,可凭存粮折(卡)到农业银行换取银联卡,在农业银行相关网点随时随地提取现金,到县商务局等提供的服务网点消费;三是取粮,可就近到粮站提取同等级结余存粮;四是贷款,可以存粮作为质押,直接从粮食银行获取贷款;五是转存,可将银联卡上的现金转为粮食储存。
三、风险防控

国家粮食副局长徐鸣 调研凤台粮食银行
粮食银行在便民节粮、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购销活动、让利加工企业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作用。不过,“粮食银行”在运行过程中,风险也同时存在。如果出现经营者经营不善、粮价不确定性波动、经营者过度追求自身利益等情况或者遇到不可抗力等,相应风险就会显现,甚至不排除因市场价格因素出现农民集中提粮、提现的挤兑风险。安徽灵璧县杨镇、当涂县护河镇、定远县桑涧镇还曾出现“粮食银行”经营者负债或卷款外逃以致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案例。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实现储粮的安全?凤台县立足防范,未雨绸缪,在反复推演的基础上,周密设计,制定了风险防控预案与措施,以维护存粮农户和粮行利益,保障粮食和资金安全。
(一)加强粮食日常监管
凤台县粮食局要求“粮食银行”和粮站必须严格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文件,科学保粮,确保粮食“一符、三专、四落实”。密切监视粮站存粮的调运周转和保管情况,做到月巡查、季核查、年度资格审查。粮食收存点等服务网点是“粮食银行”运行的窗口。除加强自我约束和行业自律外,由县粮食局对其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及时发现与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应对集中取粮措施
凤台“粮食银行”风险防控应急预案提出,当市场粮食价格持续走高时,农户认为选择兑换或转款提现方式都不合算,一周之内,出现农户集中取粮量超过存粮总量50%的情况时,启动集中取粮应对措施。由县粮食局出面,一是利用30%仓储保有量及时供粮,方便农户提取,同时规定农户取原粮量不得超过其存粮问题的70%;二是通过一定程序,动用县级储备粮(小麦),以满足农户取粮需求;三是若上述两种手段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再由凤禾公司通过从市场上购买一定数量原粮供农户提取。
(三)应对集中提现措施
凤台“粮食银行”风险防控应急预案提出,当市场粮食价格持续走底时,多数农户愿意转款提现,一周之内,出现农户转款提现额度超过一亿元的情况时,启动集中提现应对措施。及时启动凤台县政府在县华诚担保公司注入的2000万元质押金,向农业银行申请10倍的贷款,满足集中提现应急预案启动时粮款取现的需求。如果集中提现额度过高,也可由县财政出面,及时增加县华诚担保公司担保额度,由凤禾公司向县农业银行申请担保贷款,满足农户提现的要求。
(四)引入套期保值等投资防控风险手段
凤台“粮食银行”坚持市场化运作,引入期货套期保值、建立现货交割库、申请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成熟的投资及风险控制手段,防范运行风险。与中信集团中证期货公司合作,在确保微利的前提下,以对冲现货期货化解经营风险。利用“粮食银行”和粮食产业园的软硬件条件,建立郑州商品交易所凤台粮食交割库,控制风险范围,增加收益渠道。与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就存粮风险进行洽谈,拟引入保险减轻“粮食银行”运行风险,特别是自然灾害导致的粮食损失风险,保障“粮食银行”的业务长期有序进行。
四、思考与建议
凤台县“粮食银行”延伸了金融服务,盘活了粮食部门的闲置资源,缓解了种粮农民晒粮难、储粮难、贷款难等问题,是一项“一举多得的创新工作”。当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凤台县“粮食银行”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提升和发展自身能力,这些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建议:
(一)建立农民与企业的长效利益连接机制
凤台县“粮食银行”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存粮是基础,存粮安全是关键,只有始终确立为农服务的理念,变“让我存粮”为“我要存粮”,才能够不断巩固“粮食银行”的基础地位,这些都需要积极地转作风、强服务,加强与种粮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等的联系与合作。借助农村流通设施与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入股、分红等方式,促进农民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只有实现农民与企业双赢局面,建立长效利益连接机制,“粮食银行”才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二)进一步完善“粮食银行”的运行机制
防范“粮食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必须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经营主体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凤禾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整合服务资源,增加粮源掌握和成品粮油供应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确保运作储户粮食的安全性。与储备粮轮换、政策粮食经营等结合起来,确保运作储户粮食的安全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三是增加粮食收购的种类。借助国家大宗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粮食银行”风险防控体系的不断完善,积极增加多种粮食作物的收购。四是加强多种形式的经营组合。以“粮食银行”为载体,可以稳步探索向前延伸到粮食生产、收购环节,向后拓展到粮食加工、消费环节,通过提供链式服务保障等,提高粮食经营运作能力、粮食加工附加值和为民服务水平。
(三)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发展模式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粮食流通经营企业生存的压力加大,粮食流通经营市场的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凤台县“粮食银行”由政府主导是其一大特色,更加可靠值得信赖,但同时产权关系也比较模糊,同时,一元化的经营主体既存在隐忧也不利竞争。应鼓励发展如粮食加工企业主导型、物流企业主导型、合作社主导型等多种形式的“粮食银行”,如太和县三泰面粉有限公司成立的“三泰粮食银行”、怀远淮海粮库“粮食银行”等。只要符合开办“粮食银行”的条件,经营“粮食银行”者可以是国有粮食企业,也可以是民营企业,不能国企一家独大或垄断,要积极推动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粮食的政策性收储,促进“国民共进”。
(四)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粮食银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农户种粮的积极性,这种藏粮于“民”的模式也有助于减轻国家储粮压力,节省大量的财政收购资金,对于国家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政府应该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定粮食生产的主体力量,提高种粮积极性;二是加大政府对“粮食银行”粮食仓储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改善储粮条件;三是将粮食直补的增量资金向“粮食银行”等新型经营业态倾斜,与粮食品质、商品量挂钩,更好的发挥粮食直补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四是将“粮食银行”仓储业务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开发适宜的保险品种,给予低保费(0.5%)和财政补贴,降低“粮食银行”的运行风险和运行成本。
(五)加强对“粮食银行”的监管
“粮食银行”具备商业银行的经营属性,政府等有关部门必须把它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加强监管。一是积极引导“粮食银行”规范运行。引导“粮食银行”健全规章制度,诚信经营,深刻认识和切实防范运行中的各种风险。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粮食银行”的准入标准。组织发改委、粮食、审计等相关部门对经营效益好、诚信度高、粮库质量和储存技术好的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制定“粮食银行”的准入标准。三是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食银行”的监督管理。粮食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粮食企业的储粮设施、资金流向、兑存情况进行检查,并帮助粮食企业制定代农储粮账簿卡和严格的出入库管理等制度。必要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一票否决权,以确保农户储粮安全。
(作者:胡桂芳 徐春迎|作者单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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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粮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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