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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带地入股,该如何避免风险?(图)

编者:赵传慧    发布时间:2016/4/20 19:45:09     loading...

[正文]

土地流转过程中,既要保障农民兄弟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有利可图。农业的适度规模化经营是发展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农民和市场等多方都应该在实施过程中保障各自利益的同时,规避风险。毕竟稳定才是经济发展的硬道理!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其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制定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

推进农民土地入股可以促进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合作,让农民土地体现和分享增值效益,推进偏远撂荒的土地加快流转,没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土地提高土地收益比例,降低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流转土地的成本,这样一来,就有效激活了原本沉睡的资本,实现共同富裕。

土地股份合作的目的

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旨在引导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活跃农村经济,激发农民参与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土地股份合作的方式

1. 自主经营型

自主经营型即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入股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年终按股份分红。入股农民根据自愿可在合作社参加生产,按劳取酬。

2.内股外租型 

内股外租型即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合作社采取对外租赁、再入股的经营方式,将土地统一发包给专业种养大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这样就有效规避了无经营能力者占有土地,有经营意愿者无地经营的尴尬。 

3.内股外租+自主经营型 

内股外租+自主经营型即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将一部分土地转包和租赁给专业种养大户或农业企业等集中经营,同时留出一部分土地进行自主经营。 

在这三种类型中,目前多数农户仍然看重市场风险相对较小的土地出租形式。

土地股份合作的风险

农民带地“入股”,这是这几年特别流行的一种增收方式。入股效益是好,农民也担心带地“入股”会出现的风险。专家认为,风险有五类:规模风险、市场风险、收益风险、治理风险、“政社合一”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风险。比如在分红的规则设计上,都需要破解和防范。 

不少地方已经探索建立了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以及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推动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怎样才能减少风险呢?

要想减少风险,该怎么做呢? 

1.大家要积极配合土地确权工作。只有土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后,农民的股权才能明晰、股份才能确认。

2.必须农民自愿。农民自愿主要取决于就近有没有较多的就业渠道和相对稳定的务工收入。

3.土地整理是基础;农民增收是目的。

有了以上这些做保证,农民带地“入股”的风险就会减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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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地流转    带地入股    粮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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